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入口及網簽三方協議操作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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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簽三方協議

第一部分 三方協議簽訂

一、業(yè)務概述

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后,根據引導按照不同的簽約方式進行操作:

(一)全程網簽

納稅人確認戶管信息、銀行賬號信息,閱讀重要提示后提交申請,通過電子稅務局將協議電子信息發(fā)送至相關開戶商業(yè)銀行;商業(yè)銀行信息系統(tǒng)自動對信息進行審核,通過后將電子協議信息進行保存,并返回簽訂成功回執(zhí),協議生效。

(二)紙質簽約

納稅人確認戶管信息、銀行賬號信息,閱讀重要提示后提交申請,自行打印一式二份協議書,按照要求加蓋印鑒,并持協議書至開戶銀行確認信息。開戶銀行人工審核辦理,加蓋業(yè)務印章后將其中一份協議交納稅人,另一份自行留存。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根據協議書登載內容確認銀行賬號信息,并通過電子稅務局自助發(fā)起協議驗證,驗證成功后協議生效。

二、業(yè)務前提

(一)全程網簽

1.已在電子稅務局注冊并開通賬戶且狀態(tài)為正常(不含個體工商戶、自然人);

2.已辦理存款賬戶登記,有銀行賬號信息;

3.三方協議的開戶銀行為網簽上線銀行;

4.納稅人名稱與繳款賬號名稱同名;

5.三方協議為新增。

(二)紙質簽約

1.已在電子稅務局注冊并開通賬戶且狀態(tài)為正常(不含個體工商戶、自然人);

2.已辦理存款賬戶登記,有銀行賬號信息;

3.三方協議的開戶銀行非網簽上線銀行;或者開戶銀行開通網簽功能,但納稅人名稱與繳款賬號名稱不同。

三、功能節(jié)點

上海市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其他服務事項——稅庫銀三方協議簽訂

四、全程網簽操作步驟

我也辦稅

全程網簽

登錄上海市電子稅務局,點擊首頁我要辦稅中的其他服務事項菜單,點擊稅庫銀三方協議簽訂進入辦理頁面。

稅庫銀三方協議簽訂

點擊新增按鈕,進入稅庫銀三方協議申請界面。

進入稅庫銀三方協議申請界面

繳款(費)賬戶賬號中選擇需要簽訂三方協議的銀行賬號信息。

選擇需要簽訂三方協議的銀行賬號信息

系統(tǒng)將根據納稅人已登記的存款賬戶信息自動帶出相關數據。

納稅人已登記的存款賬戶信息

核對信息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系統(tǒng)會根據選擇簽約的銀行是否為網簽銀行進行提示,如果簽約的銀行已開通網簽功能,則可以辦理三方協議網簽業(yè)務;未開通網簽功能的銀行無此提示,只能選擇紙質簽訂。

同意網簽

可根據實際業(yè)務選擇同意網簽按鈕。

輸入CA證書密碼。

輸入CA證書密碼

輸入完CA證書密碼,點擊驗證,系統(tǒng)自動發(fā)起三方協議網簽流程。網簽成功以后,系統(tǒng)會彈出驗證成功的提示框。

驗證成功

網簽驗證失敗的,提示示例如下:

 網簽驗證失敗

返回三方協議主頁面,對于網簽失敗的三方協議信息,點擊后方的修改鏈接,修改繳稅(費)賬戶戶名后,點擊提交,輸入完CA證書密碼,然后點擊驗證。系統(tǒng)會即時返回驗證結果。

五、紙質簽約操作步驟

我也辦稅

紙質簽約

登錄上海市電子稅務局,點擊首頁我要辦稅中的其他服務事項菜單,點擊稅庫銀三方協議簽訂進入辦理頁面。

稅庫銀三方協議簽訂

點擊新增按鈕,進入稅庫銀三方協議申請界面。

稅庫銀三方協議申請界面

繳款(費)賬戶賬號中選擇需要簽訂三方協議的銀行賬號信息。

選擇需要簽訂三方協議的銀行賬號信息

系統(tǒng)將根據納稅人已登記的存款賬戶信息自動帶出相關數據。

納稅人已登記的存款賬戶信息

核對信息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

如果開戶銀行未開通網簽功能,或者開戶銀行開通網簽功能,但納稅人名稱與繳款賬號名稱不同,只能選擇紙質簽訂。點擊保存按鈕,系統(tǒng)彈出紙質簽約提示框,閱讀重要提示,選擇同意紙質按鈕。

 同意紙質

輸入CA證書密碼。

輸入CA證書密碼

輸入完CA證書密碼,點擊驗證,系統(tǒng)會彈出提交成功的提示框。

提交成功

點擊確定按鈕,查看三方協議書信息。點擊頁面下方下載按鈕,可下載打印電子版三方協議。

 下載打印電子版三方協議

通知書式樣如下:

通知書式樣

附件

打印的協議需要加蓋印鑒后,至商業(yè)銀行網點辦理簽約,再到電子稅務局調取該協議點擊驗證。

如出現驗證失敗,請按如下方法處理:

 常見錯誤類型

處理方法

驗證失敗,協議不存在或信息有誤

和銀行核對信息

驗證失敗,付款行行號不存在或錯誤清算行錯誤

和銀行核對付款或清算行行號

驗證失敗,三方協議書號不一致

和銀行核對三方協議號

納稅人名稱不一致

請銀行修改其系統(tǒng)登記的納稅人名稱

征收機關代碼或協議編號不存在

和銀行核對征收機關代碼或協議編號

付款賬戶不匹配、銀行賬號不一致

和銀行核對賬號(如電子稅務局信息錯誤,先辦理存款賬戶賬號事項)

帳戶名不一致、繳款單位名稱不匹配

修改電子稅務局的繳款賬號名稱

納稅人編碼不匹配

去銀行變更納稅人編碼信息

驗證失敗,未簽約或者已撤銷

和銀行聯系是否賬戶異常

賬號為銷戶

無法識別的報文 

嘗試在其他工作時間再次發(fā)起驗證,如無法解決請和主管稅務機關聯系

報文要素間關系錯 

稅庫銀本地服務失敗

簽約失敗,重復簽約

已有有效協議,無需重復網簽

該稅務機關下已有同賬號、同名稱簽約信息

 

六、注意事項

(一)紙質簽約要點

1.納稅人需打印三方協議去開戶商業(yè)銀行辦理簽約手續(xù)后,重新登錄電子稅務局再發(fā)起驗證。

2.三方協議驗證通過的前提是需要稅務和銀行采集的信息都要準確,驗證結果均為銀行方面自動返回。遇到問題可先查看《銀行開戶許可證》信息與電子稅務局登記的存款賬戶賬號信息是否一致,再聯系開戶銀行查找原因;如無法協調或解決的,請至主管稅務機關處理。

(二)全程網簽要點

1.選擇全程網簽方式驗證成功的,無需再打印三方協議去開戶商業(yè)銀行簽約。

2.開戶銀行為網簽上線銀行、納稅人名稱與繳款賬號名稱必須同名才能辦理。如納稅人名稱與繳款賬號名稱中含有如(上海)、(有限合伙)等字樣的,請確認兩者的括號是全角還是半角(、),需完全一致才能辦理全程網簽。存在其他特殊字符的,也請按此規(guī)則操作。

3.如果是繳款賬號錯誤,可根據銀行反饋的錯誤提示修改,點擊保存按鈕后由系統(tǒng)直接驗證;驗證通過后,請同步修改存款賬戶賬號報告相關內容。如無法解決的,請聯系開戶銀行核對賬戶相關信息。如需修改存款賬戶賬號報告其他信息的,需要新增協議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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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上海市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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