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 辦事大廳 > 企業(yè)辦事 |
所屬行業(yè): | 工商 |
地區(qū): | 龍湖區(qū) |
1.申請
(1)申請人可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提出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的,請先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寫申請,上傳規(guī)定格式的申請書及提交材料規(guī)范要求的申請材料,憑申報成功后取得的預受理通知書到登記窗口遞交紙質申請材料。
2.受理
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材料齊全,應當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后,應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情況復雜不能當場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材料,出具收到材料的憑據,并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受理人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后,本次申請即終止。申請人補正申請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請。
登記機關自受理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3.獲取辦理結果
實施機關決定予以許可的,申請人可獲得《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實施機關決定不予許可的,申請人可獲得《登記駁回通知書》,《登記駁回通知書》中應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實施機關作出審批決定,核發(fā)《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并告知申請人領取辦理結果。
1、申請人可通過窗口提出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材料齊全,應當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后,應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情況復雜不能當場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材料,出具收到材料的憑據,并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受理人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后,本次申請即終止。申請人補正申請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請。
3、登記機關自受理材料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4、實施機關決定予以許可的,申請人可獲得《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依申請人申請核定營業(yè)期限。實施機關決定不予許可的,申請人可獲得《登記駁回通知書》,《登記駁回通知書》中應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實施機關作出審批決定后核發(fā)《核準注銷登記通知》,并告知申請人領取辦理結果。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可以提出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的除外;
(3)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