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導游證核發(fā)由葫蘆島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負責審批辦理,具體聯系信息如下:
辦理地點:葫蘆島市龍港區(qū)錦葫路54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B6一件事綜合窗口
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咨詢方式:咨詢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qū)錦葫路54號葫蘆島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B6一件事綜合窗口 咨詢電話:0429-3126916 咨詢網站:葫蘆島政務服務網址http://zwfw.hld.gov.cn/ 信件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qū)龍灣大街海星路23號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 郵政編碼:125000 電子郵箱:hldwljspk@163.com
監(jiān)督投訴舉報電話:0429-2193099,監(jiān)督投訴舉報郵箱:hldzwfw@163.com,監(jiān)督投訴舉報網址:葫蘆島政務服務網http://zwfw.hld.gov.cn/。
網辦地址:http://zwfw.hld.gov.cn/
申請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導游管理辦法》經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方可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并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在旅游行業(yè)組織注冊的人員,可以通過全國旅游監(jiān)管服務信息系統(tǒng)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導游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