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 |
行使層級 | 市級/隸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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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jié)時限 | 72個工作日 |
法定辦結(jié)時限 | 220個工作日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wǎng)上辦理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wǎng)辦 |
是否收費 | 否 |
到現(xiàn)場辦理的次數(shù) | 0次 |
咨詢方式 | 0886—3888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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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886—3888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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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節(jié)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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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云南省怒江州瀘水市六庫鎮(zhèn)新城區(qū)同心路82號州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綜合窗口 |
設定依據(jù)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發(fā)展眾創(chuàng)空間推進大眾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fā)〔2015〕48號)第十條 在省人民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建立由省科技廳等部門負責人參與的云南眾創(chuàng)空間發(fā)展協(xié)同推進機制。 《云南省科技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眾創(chuàng)空間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科辦發(fā)〔2015〕4號)第三條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負責全省眾創(chuàng)空間的認定管理工作。第四條 滇中產(chǎn)業(yè)新區(qū)管委會、州(市)科技局、國家級和省級高開區(qū)負責本地區(qū)省級眾創(chuàng)空間的建設和推薦工作。
辦理條件
受理條件 |
1.申報單位符合認定管理辦法中的申報條件;2.提交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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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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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無需提供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僅提供電子材料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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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核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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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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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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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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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根據(jù)每年度省科技廳發(fā)布的關于開展省級眾創(chuàng)空間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收集準備材料,填寫申請表(電子版)送所在州(市)科技局初審。初審內(nèi)容主要包括:1.申報單位是否基本滿足認定和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和認定條件;2.申報書內(nèi)容是否完整真實。初審符合條件的由州(市)科技局在通知規(guī)定時限內(nèi)統(tǒng)一向省科技廳推薦(向指定電子郵箱發(fā)送電子版申報書)。工作時限:自發(fā)布申報認定通知至州(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廳推薦一般約20個工作日。負責處室:省科技廳高新技術處。負責人: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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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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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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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窗口辦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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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州(市)科技局初審推薦材料后,由省科技廳受理。負責處室:省科技廳高新技術處。負責人: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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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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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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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窗口辦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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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廳組織開展三輪評審:1.材料初審。初審內(nèi)容:組織評審專家召開評審會,針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符合條件的進入下一輪現(xiàn)場查驗環(huán)節(jié);2.現(xiàn)場查驗。查驗內(nèi)容:組織專家到通過第一輪材料初審的申報單位現(xiàn)場,查看實際環(huán)境,驗證核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提出意見建議;3.認定評審。評審內(nèi)容:組織評審專家召開評審會,得出認定意見和擬認定名單。工作時限:40個工作日。負責處室:省科技廳高新技術處。負責人: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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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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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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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窗口辦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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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會認定意見報省科技廳廳務會審議,通過后在省科技廳官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后由省科技廳發(fā)文認定。工作時限:20個工作日。負責處室:省科技廳高新技術處。負責人: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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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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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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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窗口辦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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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通知送各州市科技局及申報單位。工作時限:10個工作日。負責處室:省科技廳高新技術處。負責人: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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