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電子稅務局延期繳納稅款核準操作流程說明

湖南省電子稅務局延期繳納稅款核準操作流程說明

79752019-07-12 16:00  中國政務服務網(wǎng)

延期繳納稅款核準

業(yè)務概述

延期繳納稅款核準,是指納稅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發(fā)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或者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繳納稅款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操作說明

一、納稅人登錄湖南省電子稅務局后,通過【我要辦稅】-【稅務行政許可】-【延期繳納稅款核準】路徑進入。
湖南省電子稅務局稅務行政許可 
二、點擊[新增信息]按鈕,彈出“延期繳納稅款核準須知”,點擊[同意]后方可繼續(xù),納稅人根據(jù)實際情況對需要延期繳納的應納稅額分稅種進行勾選。

 

延期繳納稅款核準 
 
三、點擊[下一步]可以對申請事項進行保存或者提交,點擊[保存]該申請事項保存為草稿,納稅人可以進行修改或者刪除,點擊[提交]提示“提交成功,您的申請事項已經(jīng)接收!請在3個工作日內(nèi)攜帶相關資料到省稅務機關行政許可受理專窗(納稅服務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長沙市區(qū)以外的納稅人可在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內(nèi),選擇由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代為轉(zhuǎn)報申請材料,否則系統(tǒng)將自動作退回此申請事項?!?
納稅人可以進行修改或者刪除 
四、納稅人可在“延期繳納稅款核準”頁面查詢處理結(jié)果,處理結(jié)果為“未提交”、“已退回”的可以進行修改、刪除操作,處理結(jié)果為“待受理”的可以進行撤銷操作。
處理結(jié)果為“待受理”的可以進行撤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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